文化和旅游共存互補,尤其是隨著人們對精神生活的追求越來越高,越來越多的旅游人步入了深旅游階段,文化正日益成為主導旅游活動的精神支柱和旅游經濟的重要導向。那么,文化與旅游融合的意義有哪些?四個方面意義重大!

1.有利于旅游產業轉型升級。
文化是旅游的基本內涵和核心價值。依托具有地域特色的歷史文化資源,將文化的內涵貫穿于旅游的全過程,實現了旅游形式與文化內容的統一,以獨特的文化性格與文化魅力詮釋。
2.有利于區域形象整體提升。
旅游吸引人,旅游品牌知名度高的地方都是具有獨特文化性格和文化魅力的地方。比如人們通過風箏節了解濰坊,通過冰雕節了解哈爾濱。發展文化旅游可以向游客充分展示新時代的豐富性文化、美景、淳樸的民俗、發展活力和全新的面貌。加強與世界的聯系,加快融入世界,從而有效促進對外交流與合作。
3.有利于優秀文化傳承發揚。
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載體,旅游資源包含了文化的豐富內涵,而旅游資源的開發過程也是對文化/的搶救、繼承和提升的過程。西藏布達拉宮、云南麗江古城、景德鎮古窯等。文化大部分遺產在開發過程中得到了修復或保護文化旅游,獲得了新生。
4.有利于文化產業加速繁榮。
旅游,作為當今世界最廣泛、最流行的傳播方式,必然是展示文化、傳播文化、發展文化。大力發展文化旅游可以創新文化形態,豐富文化內涵,加速文化繁榮。比如深圳,上世紀80年代以前還是一個荒涼的漁村,可以說是文化,的沙漠。經過30多年的建設發展,通過《錦繡中華》《世界之窗》等文化景觀的建設,成為中國主題公園的引領者。
結語:
文化是旅游的靈魂,旅游是文化的載體。旅游無文化淺而空旅游,而文化無旅游則難以打造完整的價值鏈文化。推動文化和旅游一體化發展是世界旅游發展的大趨勢,也是旅游先進地區的成功經驗。大力發展文化旅游,從深度和廣度上推動文化旅游的融合,實現文化旅游產業的良性互動和共贏發展,意義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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